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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602544381號

修正「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三日生效。

附修正「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第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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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139   更新日期: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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