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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060256448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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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9682   更新日期: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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