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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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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080495392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四點、第八點及第九點,並自
                     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四點、第八
        點及第九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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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8491   更新日期: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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