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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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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100491572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第六點、第七
    點及附件一,除第五點第四項另有規定外,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第六點、
    第七點及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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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450   更新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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