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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140492924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第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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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8793   更新日期: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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