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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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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協助推動行動裝置保險轉型方案,將於明(107)年1月1日順利接軌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消弭電信業經營保險業務之疑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前責成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產險公會)研議行動裝置保險轉型方案,預定於明(107)年1月1日起銷售個人行動裝置保險,目前產險公司均已完成商品開發及送審等作業程序。
  行動裝置保險之承保範圍,係為保險標的物因無法正常使用或不可預料之事故致毀損,被保險人依約送至指定維修中心,保險公司則以原機維修進行理賠,並得以置換方式辦理;所稱保險標的物包括新購之行動電話、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或其他可攜式電子產品等。本保險相關承保內容與現行手機保固維修服務無實質差異。此外,產險公會已開辦行動裝置保險單一業務員測驗,俾輔導電信業者取得適足業務員資格人員,截至106年12月23日止,計有6,247人取得資格。
  行動裝置保險於保單條款約定、費率釐定及消費爭議處理等方面,均更有助於消費者權益之保障,另對於電信業及保險業之異業合作實具有正面助益,應可共創電信業、保險業、消費者三贏局面。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06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1863   更新日期: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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