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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同意安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傳統保單事業一部之營業、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通過安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聯人壽)將其傳統保單事業一部之營業(含保險契約)、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人壽)。
 
安聯人壽與中國人壽係於106年12月11日依企業併購法及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向金管會提出擬由安聯人壽將其傳統保單事業一部之營業(含保險契約)、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中國人壽申請案。經審核中國人壽在維護安聯人壽保戶權益、資金來源等尚符我國法令,且中國人壽在經營保險業之專業能力、長期經營承諾及因應未來增資需求之財務能力等方面,尚屬妥適;另金管會為維護保戶權益,已於審核本案時要求中國人壽出具保戶權益聲明書,承諾自保單移轉日起,原保單條款約定之內容、權利與義務將維持不變,並出具保戶服務不中斷聲明書,承諾自保單移轉日起,中國人壽對安聯人壽移轉予該公司之所有保戶將維持保戶服務不中斷。
金管會表示,依該二公司之評估,本次保單移轉交易完成後,安聯人壽仍將維持對台灣保險市場之長期經營承諾,繼續在台穩健經營,並擬發展保障型等商品業務;又中國人壽評估該公司於承接安聯人壽案關保單後,將提高其業務規模及客戶人數。經審酌本分割案對該二公司業務發展尚屬正面,爰同意本分割移轉案。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371
瀏覽人次: 1916   更新日期: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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