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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罰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為金管會)今日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處分,金管會於專案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爰核處罰鍰新臺幣(下同)60萬元整。
一、裁罰時間:102年6月2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71條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及裁罰結果:該公司要保書告知事項問卷之問項設計,註明為保險契約之一部分,有增加要保書之書面詢問事項之情事,核與保險法第144條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20條規定不符,應依保險法第171條核處罰鍰60萬元整。
五、其他說明事項: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保險業務,並應加強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37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3238   更新日期: 201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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