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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調整105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之計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近期將發布105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調整項目除金管會105年8月2日發布之調整保險業投資股票(含國內ETF)等之相關資產風險係數外,其餘調整項目如下:
一、 基於自由分紅保單「特別準備金–分紅保單紅利準備」具有損失吸收能力之特性,同時參酌國際各國計入自有資本之作法,規定其可計入自有資本之金額,為「特別準備金–分紅保單紅利準備」之30%,同時調高其C2保險風險之風險係數至與非自由分紅保單相同。
二、 為維持自由分紅保單紅利政策之平穩性及投資政策之一致性,規定自由分紅保單之C3利率風險所採公司投資報酬率,由現行之當年度投資報酬率調整為過去5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三、 為使壽險業持續強化並反映利率風險,調整壽險業計算C3利率風險資本有關加計前一年度C3利率風險資本部分之比率,由「0.3」倍調整為「0.4」倍。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強化風險管理及公司治理,提升保險業資本適足性及清償能力,以因應整體金融情勢變化。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4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6364   更新日期: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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