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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鼓勵保險業者辦理小額終老保險

因應我國高齡化社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訂定「小額終老保險商品相關規範」,並研議監理誘因鼓勵保險業者推廣,滿足高齡者基本保險保障需求。
  我國人口老化快速且生育率下降,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我國將於107年進入高齡化社會,115年再邁入超高齡社會,且預估人口負成長將於110年至114年間發生。鑒於我國人口結構老化速度快,青壯人口對社會經濟支持之負擔日益加重,面對未來人口老化及少子化趨勢,亟需普及老人基本保險保障。
    金管會說明,小額終老保險保障包括終身壽險保額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及附加傷害保險保額2萬元,不得有增額或加倍給付設計,並以承保單一保險事故(死亡)為限。另規定本險附加費用率不得逾10%,並請業者針對本險調整其核保規則,以提高高齡長者投保意願。另為防範道德風險,同時規範每一被保險人投保小額終老保險商品組合有效契約以一組為限,且投保後三個保單年度內,倘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殘廢時,身故保險金或殘廢保險金改以「已繳保險費總和」之一點零二五倍金額給付。
  此外,金管會為鼓勵保險業者開發設計及推廣辦理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刻正研議對於推廣被保險人投保年齡達55歲以上之小額終老保險業務達一定標準之保險業者給予相關監理誘因,未來亦將於大型宣導活動中表揚推動本險績優之保險公司,以促使保險業者善盡社會公益,補足社會安全網。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19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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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31857   更新日期: 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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