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9日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4431號
修正「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附修正「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
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修正總說明
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修正條文
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修正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