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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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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名冊所列公司函文公示送達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1204924912號
附件:公示送達名冊
主旨:公示送達如附表所列函文及裁處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附件名冊所列公司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以公示送達方式刊登政府公報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請旨揭公司負責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章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並依函文內容辦理,逾期未辦理者,即依保險法令相關規定及行政程序辦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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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2187   更新日期: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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