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之一、第十五點及第四點附表二、附表三
2023-10-0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1204931692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之一、
第十五點及第四點附表二、附表三,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之
一、第十五點及第四點附表二、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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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