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204940091號
修正「強化財產保險業巨災準備金應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強化財產保險業巨災準備金應注意事項」第十一點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強化財產保險業巨災準備金應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