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2023-12-1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1204939657號
修正「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除第三點第一項序文、第十點、第二十一點、第二十二點及第三點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六、附表十、附表十一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5119
更新日期: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