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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駕駛人勿酒後開車,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農曆春節期間民眾多有與親朋好友聚會,在歡聚席間常有飲酒的習慣,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呼籲民眾勿酒後開車,並提醒民眾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車險)自103年3月1日起已實施酒駕紀錄加費,若酒後駕車遭警方取締將列入其所駕駛車輛車主的紀錄,被保險人前1年有違反酒後駕車之紀錄,則依違規次數加費,每有1次酒駕違規紀錄,現行強制車險將加費新臺幣3,600元,且不限車數、次數及加費金額上限。
  另任意汽車保險(下稱任意車險,包含第三人責任保險及車體損失保險)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屬不保事項,因此駕駛人酒後駕車所致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酒後駕車所致嚴重傷亡,造成多數家庭重大且難以彌補的傷痛,遏止酒後駕車已是社會普遍共識。因此,金管會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除可確保任意車險保障,並避免額外增加強制車險保費支出外,更重要的是可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3555   更新日期: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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