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澄清身障朋友除全民健保外,不能保醫療險、意外險及壽險之報導
2019-07-0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有關媒體報導臺灣身障朋友除全民健保外,不能保醫療險、意外險及壽險一節,與事實不符,金管會特予澄清如下:
一、我國保險業歷年來均有承保身心障礙者,承保險種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及年金保險在內,截至108年3月底有效契約總計近20萬件,且金管會為督促保險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自98年7月開辦理微型保險以來,截至108年4月底累計承保身心障礙者亦達8.6萬人,報導所稱身障朋友除全民健保外,不能保醫療險、意外險或壽險,並非事實。
二、現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已規定,保險業對於身心障 礙者投保不得有不公平對待,其招攬及核保作業亦不得無故拒絕受理。倘保險業者有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法論處。另金管會已督導產、壽險公會訂定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要求業者對於不同障別身障朋友提供適當友善服務措施(如線上預約服務,專人提供服務等),以利身障朋友投保。
三、金管會未來將持續督促保險業者提供身障朋友更友善之保險 服務,及將保險業對上開規定之落實情形列入金管會每年對 保險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比之評核作業。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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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