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1204907781號
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第三點附表六,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第三點附表六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