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2017-11-2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060256448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060256448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10078
更新日期: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