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解釋令
2023-02-1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204903342號
一、依據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
二、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包括Kroll Bond Rating Agency, LLC及其歐洲和英國關聯企業(簡稱KBRA)。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204903342號
一、依據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
二、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包括Kroll Bond Rating Agency, LLC及其歐洲和英國關聯企業(簡稱KBRA)。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
瀏覽人次:
5873
更新日期:
202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