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2021-10-0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004314122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第一項。
三、「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次修正包括強化保險業參與創業投資事業、私募股權基金及公共投資之管理機制,以及訂定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相關規範,有助於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實體產業,宜早日施行,爰本次預告期間縮短為2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2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電話:02-89680732。
(四)傳真:02-896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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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