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2022-11-1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104942452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
三、「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 law.fsc.gov.tw/la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次部分修正條文預計自112會計年度開始適用,為利保險業及早因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電話:02-8968-0061。
(四)傳真:02-896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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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