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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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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2項糾正。

一、處分時間: 107年10月26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申報疑似洗錢及資恐交易作業,對須洽保戶續行提供相關佐證文件,有未即時建置追蹤回覆機制之情事,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二)對申報可疑交易之客戶有未適時審查,調整其風險等級,以確實反映並控管該等客戶交易風險之情事,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應予2項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9160   更新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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