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裁罰案件

中央內容區塊

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依保險法第164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一、處分時間:109年7月8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64條之1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業務員於102年間招攬保險時,未於業務員報告書據實記載要保人財務狀況及保費來源,該公司未確實落實其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核處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5214   更新日期: 2020-10-21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