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1004942321號
修正「保險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第五點,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第五點
保險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保險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第五點修正規定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