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110493706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第四點附表二、附表三,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第四點附表二、附表三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第四點附表二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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