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名冊所列公司函文公示送達
2023-04-1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4月18日
金管保綜字第11204912722號
主旨:公示送達如附表所列函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附件名冊所列公司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
無法送達,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以公示送達方式刊登政府公
報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請旨揭公司負責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章至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並依函文內容辦
理,逾期未辦理者,即依保險法令相關規定及行政程序辦
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金管保綜字第11204912722號
主旨:公示送達如附表所列函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附件名冊所列公司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
無法送達,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以公示送達方式刊登政府公
報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請旨揭公司負責人速攜帶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章至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並依函文內容辦
理,逾期未辦理者,即依保險法令相關規定及行政程序辦
理,請勿延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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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