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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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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民眾儲蓄險不是定存,提前解約仍有損失之風險

 
金管會表示,目前市場上多家保險業推出之「儲蓄險」,泛指生存給付成分較高之人壽保險,除身故保險金及完全殘廢保險金外,此類保險商品於契約約定期限屆至後通常會提供保戶定期或一筆之生存保險金,爰坊間多以「儲蓄險」稱之,惟「儲蓄險」仍具有保險保障之特性,尚與銀行定存著重資金孳息之屬性有別。
金管會提醒民眾購買「儲蓄險」前,必須充分評估自身保障需求及繳費與保障期間資金收支情形,並詳細瞭解保險契約內容,以免屆時因契約不符需求或有資金需要而提前解約時,除保險保障中斷外,領回之解約金亦可能會有低於所繳保險費之情形,而造成損失。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6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2048   更新日期: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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