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說明:
2. 填妥續保文件後,請親自至我國駐外館處辦理文書驗證。
(註:無法親自至駐外館處辦理文書驗證者,可先將續保文件送請當地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公證,再送駐外館處進行文書驗證。)
3. 家長需另填寫「聲明書」,並經所在地大陸地區縣(市)有辦理涉臺事務之公證處辦理「聲明書公證書」。嗣後應將該公證書正本送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申請驗證,並取得海基會「核驗證明」。
(註:有關申辦文書驗證事,請參考海基會網站www.sef.org.tw首頁右方【法律服務中心】→【文書驗證】→【驗證申請流程及規定】之『申請文書驗證手續』等說明。)
4. 將「續保文件」、「聲明書公證書」、海基會「核驗證明」及「家長身份證件影本」交由在臺家人或寄保險公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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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11-29